致富指南

海外所得如何規劃免稅

行政院核定個人的海外所得自民國99 年1 月1 日開始按年度計入基本所得,凡每年海外所得額達到100 萬元者就要全額申報, 並依規定計算課徵基本稅額。對國人來說, 海外所得課稅是90 多年來第一次, 納稅人應該如何規劃以降低將來可能的稅捐, 本文將海外財產分債券基金及一般海外財產加以說明。 

文/ 林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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