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牛皮豬肉乾
【RICH達人生活網記者羅怡如整報導】應年關將屆,消費者多有購買牛肉乾等乾貨以供年節所需之習慣,行政院消保會為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健康,於本(99)年1月間派員會同各縣(市)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分別於臺北縣、臺中市、臺南縣、高雄市及花蓮縣各通路(大賣場、傳統市場及肉鋪店等)採集40件市售牛肉乾檢體(含39件散裝及1件包裝產品),並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進行豬肉成分含量及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是否符合規定予以檢測。
檢測結果發現,40件牛肉乾中豬肉成分含量高於50%(即確定豬肉成分並非由配方或製作過程所產生,可斷定為原料摻雜豬肉成分)者共有6件,高達15%;防腐劑添加過量者共有7件,比例亦高達17.5%。
針對本次抽檢結果,本會事後亦派員會同相關縣(市)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至違規業者之上游經銷商及製造商之工廠進行實地查核,發現製造商「元信食品」[3](台中縣)所製作之牛肉乾添加豬油卻未於包裝上載明;製造商「滋味香食品廠」(彰化縣)之工廠現場衛生條件不佳,明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陳金標先生之工廠(桃園縣)則未辦理食品工廠設立許可(即為俗稱之地下工廠)。
按上述情事均有違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消費者的保護意旨,行政院消保會根據本次檢驗結果建請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衛生署)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衛生署函請相關直轄市、縣(市)衛生局依據行政院消保會之檢驗結果,針對違規廠商(包括牛肉乾中豬肉成分含量高於50%及防腐劑添加過量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後續處分。
二、請衛生署加強查核年貨大街所販售之牛肉乾,並儘速建立商家應予正確標示所售商品名稱之觀念,以避免再度發生以豬肉乾混充牛肉乾販售之情事。
三、請衛生署函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儘速協助地方政府對轄內食品工廠之輔導,並加強管理其工廠衛生環境及包裝標示等相關事項,以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
此外,針對本次檢驗結果發現部分商家販售之牛肉乾中豬肉成分含量高於50%者,是否有觸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6]或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之虞,消保會將彙整相關資料函送法務部轉請檢調機關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