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L推文到plurk上

非居住者轉讓緩課股票仍按規定申報

【RICH達人生活網記者羅怡如整理報導】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非居住者),自99年1月1日起,轉讓、贈與、放棄緩課股票者,應按扣繳率20%申報納稅。

   該局說明,為簡化非居住者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盈餘)扣繳作業,自99年1月1日起,無論有無依規定申請投資經核准或許可,其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按給付額或應分配額適用20%之扣繳率。是以非居住者就其緩課股票之轉讓、贈與、放棄緩課或減資而於99年1月1日以後實現之營利所得,應就該投資營利事業發給之「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以20%之扣繳率自行申報納稅。惟若該緩課股票之轉讓、贈與、放棄緩課或減資而實現之營利所得,係發生於98年12月31日以前,則仍應依原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按30%申報納稅;其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3條規定,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或外國人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者,經檢附相關文件審核後,仍得按20%扣繳率申報納稅。

   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辦理申報納稅之非居住者,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者,應於離境前向居留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居留地在臺北市者請向該局總局外僑股辦理);其於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內(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依規定辦理申報納稅。

2010/03/02
財富錦囊 / 狂犬病注射新法
2010/03/01
財富錦囊 / 營業稅專案查核自99年4月1日起展開
2010/03/01
財富錦囊 / 1月外銷訂單金額金額303.7億美元
2010/02/25
財富錦囊 / 我行業別朝服務業發展
2010/02/24
財富錦囊 / 前年無理賠次年可減免車險
2010/02/24
財富錦囊 / 保險契約撤銷權應注意
2010/02/23
財富錦囊 / 迎春納福慶元宵

聲明啟示:本公司與非凡傳播集團(即非凡出版社、非凡商業周刊雜誌社、非凡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凡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及飛凡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為非相關企業,且與該集團並無任何彼此授權、合作、投資等關係,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