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資產移轉與保險節稅、銀行VIP客戶講座經驗超過400場醫師高額保單節稅講座超過150場醫師公會及藥師公會受聘講師1....more
林隆昌

談開業醫師十月稅務風暴

一、背景 

   今年10月對開業醫的稅務來說是一個不平靜的月份。報載稅捐機關鎖定自費看診的診所站崗查稅,使開業醫聞稅喪膽。其實醫師的稅務問題主要來自於資金管理。

二、實例是這樣的

   甲眼科、乙骨科、丙牙科、丁內科向來友好,四位醫師原來均各自開業。在一次同學聚會時,甲提出共同經營的意見,獲得乙丙丁的贊同,認為四人若合夥經營,可以立刻節省成本,包括診所租金、場地設備共用、人員器材共用及風險分攤與廣告形象等,均可以獲得大規模經營的利益。但四人也認同在共同經營以後因個人可能有的變數很多,為了維持合夥的穩定,決定在合夥經營以後,必須將資金保留部份在診所不可以分配。這筆安全基金主要用於診所共同設備更新、醫療賠償、合夥人異動的處份金、合夥人的撫卹與退休金,以及其他臨時可能的需求。

   在經營數年以後,甲提議共同出資購買建物作為診所,可以節省租金,並可獲得將來的增值利益。四人均贊成,但對於房地產應該如何決定登記名義人,四人思考後並無結論。又最近因政府財政赤字加強查稅,原來保留在診所的資金金額巨大,四人均認為若不妥善處理,可能會引來查稅。

三、聯合診所的資金管理與稅務風險

(一)合夥契約與資金關係

   數名醫師合夥開立的診所,依照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五條規定,應訂立聯合執業之合約,載明各執行業務者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分配盈餘比例及收支處理方式等事項,並應於事實發生之年度辦理結算申報時,由代表人檢附聯合執業合約書,變更、註銷時亦同。

   準此,合夥人間的資金關係,必須依照合夥契約約定的盈餘分配比例及收支處理方式處理。其中主要會用到的帳戶及資金流程包括健保局給付給診所,及病人支付醫療費用等資金會直接進入診所的帳戶。診所再從診所的帳戶將資金依合夥契約約定的比例分配給合夥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二)診所內未繳稅資金

   未繳稅的資金當然是指漏稅的資金。因為診所不申報所得稅,而是將診所的所得分配給合夥人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準此,診所並沒有漏稅的問題,漏報的情事應該是發生在合夥人。

(三)未稅資金來源

   未繳稅資金的主要來源不是健保局,而是病人。病人如果是支付現金且未取得收據,那麼引誘與試探的力量就變大了。通常對執業很多年的醫師來說,未稅的資金不會進入診所帳戶、也不會進入個人帳戶。這點也是稅捐機關在查核上最辛苦的地方。

(四)未稅資金查核方向

   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方向包括周遭親友的帳戶與資產變化,甚至於實地訪查統計推估可能的看診人數及相對收入等,以反向推論執行醫師可能少繳的稅捐。然而,若稅捐稽關在查核的過程中若未發現任何異常資產或看診人數,執業醫師被查核補稅的機會就會降低。

(五)管理診所內的共同資金管理

   綜合而言,倘若診所以診所或某一個醫師的名義開立帳戶管理一般經營資金或未稅資金,其風險在於大筆的資金容易造成個人或診所名下大量財產與所得申報差異數異常,進而引來抽樣查核。準此,免稅工具乃成為最多診所採用的資金管理工具。